A:

機場管理局實施新保安措施,禁止旅客隨身攜帶超過一百毫升的容器及液體(總容量不超過一千毫升)上機後,或多或少對遊客帶來不便,如要在閘口前將飲料喝盡,或匆匆把不超過一百毫升的化妝品及潤膚品放入透明膠袋內,這些狼狽場面在機場常有發生。想輕鬆上機,建議收拾行李時,預先把所需物品,放於合規格且容量不超過一百毫升的容器內盛載,然後放進可密封的透明膠袋中,並完全封妥。

A:

一般航空公司免費托運行李額度為10公斤,超過則需收費;手提行李以不超過2件,合計不超過18公斤、大小以23×35×55公分為原則,超過手提行李限制者,以托運為準(有關托運行李及手提行李大小及重量之規定因航空公司而異,請事先洽詢各航空公司)。托運行李如包裝不完整或易破碎易損害等,航空公司有權拒絕載運該行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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